※ 第一金人壽雙倍滿福保險(電銷通路專屬商品)
 
商品文號

中華民國99年03月29日(99) 第一金人壽總精商字第00004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99年09月01日依中華民國99年06月03日金管保品字第09902077400號函逕行修正

 
給付項目

一般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一般第一級殘廢保險金、意外傷害第一級殘廢保險金、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第一級殘廢保險金、意外傷害第二級至第十一級殘廢保險金、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第二級至第十一級殘廢保險金、重大燒燙傷保險金、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重大燒燙傷保險金、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滿期保險金

 
商品內容
  •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
    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
    (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 本保險不分職業類別採用同一費率,較低之職業等級有貼補較高之職業等級。

商品條款 <本條款適用9/1起投保>

 
商品特色

※享意外保障  更兼具儲蓄的功能
※一般把錢存銀行,只能有利息;一般的意外險,只能提供您發生意外事故時的人身保障,保費一去不回!
※雙倍滿福還本專案兼具儲蓄及意外保障的雙重效益
※分期繳費無壓力  滿期保險金一筆領

※本專案保費分20年慢慢繳,繳款無壓力;20年後您可領回一整筆錢!
   這筆錢您可以當做退休圓夢金、旅遊基金或子女創業金...輕輕鬆鬆讓您完成夢想!

 
承保範圍
  1. 繳別:年繳、半年繳、季繳、月繳
  2. 繳費方法:依公司規定(註:含信用卡繳費方式)  
  3. 續期保費繳費方式折扣:1%(不含首續期信用卡扣款,含續期銀行轉帳)
  4. 繳費年期、投保年齡與保額限制: 
    繳費年期      投保年齡  保額限制
    20年 15足歲~55歲  50萬~500萬
  5. 投保單位:保額以新台幣萬元為單位

    註1:上述未提及之投保規定,另請參閱
    第一金人壽相關投保規定。
    註2:倘有投保規定之變動,則以最新公布之投保規定辦理。
    註3:本險種免體檢,且不列入體檢保額計算。
    註4:第一金人壽核保人員得視被保險人之身體狀況、工作內容等因素決定適當之承保額度與承保條件。
 
可附加之附約商品

 不可附加附約

 
範例說明

 

範例說明

以保額300萬為例:                                                       單位:新台幣()

七大給付項目

保額

給付說明

一般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第一級殘廢保險金

應繳保險費總額×倍數給付

20年期:1.075

意外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第一級殘廢保險金

保險金額+

應繳保險費總額×倍數給付

20年期:1.075

意外傷害導致第2級~第11級殘廢保險金

270萬元~15萬元

按殘廢等級

90%~5%)給付

重大燒燙傷保險金

75萬元

以一次為限(保額的25%

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

住院日額

每日3,000元×住院天數

每次傷害最高給付90

骨折而未住院

最高9萬元

按骨折不同程度給付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意外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第一級殘廢保險金

2倍保險金額+

應繳保險費總額×倍數給付

20年期:1.075

意外傷害導致第2級~第11級殘廢保險金

540萬元~ 30萬元

2倍保險金額乘以殘廢等級(90%~5%)給付

重大燒燙傷保險金

150萬元

以一次為限

2倍保險金額的25%

滿期保險金

應繳保險費總額×倍數給付

20年期:1.075

 

註: 同一意外傷害事故或在每一保單年度內遭受二次()以上的意外傷害事故,各該項殘廢保險金的給付合計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若是發生於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時,則給付合計最高以保險金額的二倍為限。

註:以上說明僅供參考,本商品相關詳細內容以保單條款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