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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地址(住所)變更
- 申請時間:隨時提出。
-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書。
- 注意事項:不受理變更為郵政信箱。
受益人變更
- 申請時間:於保險事故發生前隨時提出。
-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書。
- 注意事項:
- 受益人變更須經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同時簽章同意;被保險人如未滿20歲應由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
- 須註明受益人與被保險人之關係。
- 變更之受益人若非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須註明原因及身分證號碼。
- 受益人人數在一人以上時,請註明其分配比例及順位。
要保人變更
- 申請時間:在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隨時提出。
- 申請文件:
- 注意事項:
- 新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之間須有保險利益,且須註明與被保險人之關係及須經被保險人簽名同意。
- 申請書要保人簽章處須由新、舊要保人同時簽章,若為法人則須加蓋法人及負責人章;若新要保人為法人,則須檢附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 變更要保人時,若保單原繳費方法為轉帳或信用卡繳費且要保人與授權人關係不符公司規範時,則應以新要保人重新授權。
- 若原要保人身故要變更要保人時,須檢附除戶戶籍謄本,並由全體繼承人出具「要保人變更同意書」,共同推舉其中成年人一名擔任為新要保人,惟新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間仍應有保險利益。
- 投資型保單,請同時填寫「要保人委託壽險業者辦理結匯授權書」。
繳別變更
- 申請時間:於保單分期繳費且有效期間內。
-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書。
- 注意事項:
- 傳統型保單:
- 平步青雲終身壽險、步步高昇養老保險、喜洋洋養老保險、樂洋洋養老保險、金滿意養老保險、歡喜養老保險及躉繳件,不受理繳別變更之申請。
- 投資型保單:
- 以目標保險費、定期保險費、基本帳戶保險費、升級帳戶保險費之年繳費率為基礎,再依各繳別係數計算:半年繳=年繳÷2,季繳=年繳÷4,月繳=年繳÷12
- 保險費若不被新繳別係數整除時,須同時變更保險費為可被新繳別係數整除之金額。
- 變更繳別如有超額保險費時,仍依投資型保單繳別的係數換算。
- 小繳別變更為大繳別時,變更前繳費次數應符合下表始可辦理:
| 變更前\變更後 |
季繳 |
半年繳 |
年繳 |
| 月繳 |
3次 |
6次 |
12次 |
| 季繳 |
- |
2次 |
4次 |
| 半年繳 |
- |
- |
2次 |
- 彈性繳申請變更為分期繳於保單週年日前一個月始可提出申請,並同時填寫保險費繳費授權書。
- 期繳保險費最低為新台幣1,000元,若該險種另有約定,則依該險種之規定辦理。
職業變更
- 申請時間:保單有效且於繳費期間內隨時可提出申請。
-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 注意事項:
- 職業變更後,同一被保險人傷害險之保額,已超過本公司所定職業等級之累計保額限制時,本公司得依規定減少保額,故請同時送件辦理減少保額。
- 同一被保險人依職業等級累計所有傷害險的保額限制:
職業類別 |
1、2、3類 |
4、5、6類 |
累計傷害險保額上限 |
1,000萬 |
500萬 |
- 變更後的職業內容,應於申請書上詳細註明目前服務機構、營業內容、職稱、工作性質。
- 應補收或退還的未滿期保險費,係依變更前後職業的差額保費按日數比例計算。
- 變更後職業或職務依照本公司職業分類在拒保範圍內者,本公司於得終止該傷害險契約。
補發保險單
- 申請時間:契約有效期間內,可隨時提出。
-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書。
- 注意事項:每份工本費新台幣100元。
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變更
- 申請時間:契約有效期間內,可隨時提出。
- 申請文件:
- 注意事項:
- 變更姓名時,申請書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簽章處,新、舊簽名須同時簽章。
- 變更致投保年齡錯誤而有保費增減時,無息補退還或補收已繳保險費(或保險成本)期數之差額總和。
- 其他投保年齡錯誤之處理,依各險種「投保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條款約定的方式辦理。
壽險增加基本保額
- 申請時間:
- 傳統型:有增加保額條款者,於保單週年日前一個月始可提出申請。
- 投資型壽險:契約有效且於繳費期間內,被保人保險年齡60歲以前,有增加保額條款者,可隨時提出。
- 申請文件:
- 注意事項:
- 保險成本以增加後的基本保額重新計算。
- 理財達人變額萬能壽險及一帆風順變額萬能壽險:目標保險費以增加後的主契約基本保額重新計算,但超額保險費不受影響。且自目前應繳日期開始繳交變更後的定期保險費(目標保險費+超額保險費),保費費用的扣除仍以目前定期保險費繳費次數計算之。
- 目標保險費以被保險人原投保年齡為計算標準。
- 以被保險人增加基本保額當時的年齡進行核保,其投保金額限制及醫務規定比照新契約投保規定。
壽險減少基本保額
- 申請時間:契約有效期間內可隨時提出。
-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 注意事項:
- 傳統型壽險:
- 減少部分視為終止契約,如繳費已累積有解約金時,則退還減少部分的解約金;如繳費未累積有解約金時,則減少部分無解約金。
- 目前保單已在自動墊繳者,請先清償墊繳保險費本息後始可辦理減少保額。
- 萬能壽險:
- 減少基本保額時,會同時等比例減少保單價值準備金(請參閱條款第二十二條),亦需列入「已繳保險費總和」與「保險金扣除額」之計算。
- 減少保額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會等比例減少,如有解約費用應扣除解約費用後之餘額退還解約金。
- 減少保額時,如有未到期部分之保險成本,則一併返還。
- 投資型壽險:
- 保險成本(保險費)以減少後保額重新計算。
- 減少部分視為終止契約,無解約金。
- 目標保險費以減少後的主契約基本保額重新計算,但超額保險費不受影響。且自目前應繳日期開始繳交變更後的定期保險費(目標保險費+超額保險費),保費費用的扣除仍以目前定期保險費繳交的次數計算之。
- 減少基本保額後,仍應符合各年齡最低定期保險費及目標保險費與超額保險費倍數限制的規定。如有不符合時,請一併調整。
- 減少後的保額,不得低於該險種最低投保金額。
- 保單如有借款者,於辦理減少保額時會重新計算可借額度,其中如有超過新的可借額度時,將以應退還的解約金先行償還超過新可借額度的本息,如有剩餘再行給付之。
- 主契約減少保額後,附約保額或單位數及主、附約倍數應仍符合投保規則的限制,如有超過時應同時辦理減少附約的保額或單位數,其倍數或單位數限制係以投保當時年齡為計算基礎。
減額繳清保險
- 申請時間:契約有效且於繳費期間內且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於應繳日前一個月提出申請。
-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 注意事項:
- 辦理減額繳清保險後即不得再恢復原保險契約、附加附約或增加保額。
- 本公司將以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及營業費用後的淨額辦理。
- 主契約辦理減額繳清保險後,一年期附約之處理:
- 保證續保附約:效力不同時終止,但應繼續繳交每期保險費以維持其效力,且須同時將繳別改為年繳及繳費方式改銀行轉帳件。
- 非保證續保附約:效力持續至保單應繳日期時終止。
展期定期保險
- 申請時間:契約有效且於繳費期間內且繳足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於應繳日前一個月提出申請。
-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 注意事項:
- 辦理展期定期保險後即不得再恢復原保險契約、附加附約或增加保額。
- 本公司將以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及營業費用後的淨額辦理。
- 展期後的保險金額為申請當時保險金額扣除保險單借款本息或墊繳保險費本息後之餘額。
- 主契約辦理展期定期保險後,一年期附約之效力持續至保單應繳日期時終止。
減少保單價值準備金
- 申請時間:契約有效期間內可隨時提出。
-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 注意事項:
- 萬能壽險:
- 每次減少之金額不得少於新台幣5,000元,且減少後之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保險單借款本息後之餘額亦不得低於新台幣5,000元。
- 第二保單年度起每年第一次申請減少保單價值準備金,且其申請減少的金額在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的5%範圍內,不扣除解約費用,保單價值準備金超過5%部分仍依條款約定扣除解約費用。解約費用之免除,同一保單年度內以一次為限。
- 該減少的保單價值準備金需列入「已繳保險費總和」與「保險金扣除額」之計算。
- 保單如有借款者,於申請減少時應以剩餘的保單價值準備金重新計算可借額度,如有超過新的可借額度時,將以減少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先行清償超過新可借額度本息,如有剩餘再行給付之。
- 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甲型系列商品:
- 須於年金累積期間內提出。
- 每次減少之金額不得少於新台幣5,000元,且減少後之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保險單借款本息後之餘額亦不得低於新台幣5,000元。
- 第二保單年度起每年第一次申請減少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且其申請減少的金額在當時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的5%範圍內,不扣除解約費用,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超過5%部分仍依條款約定扣除解約費用。解約費用之免除,同一保單年度內以一次為限。
增加原附約保額或新附加附約
- 申請時間:契約有效且在繳費期間內可隨時提出。
- 申請文件:
- 注意事項:
- 增加原附約保額:
- 僅帳戶型傷害保險附約可辦理增加保額,其餘附約險種均不受理。
- 以增加當時被保險人的職業等級進行核保,如與原職業等級不同時,則請同時辦理職業等級變更。
- 增加後的保額不得超過主契約保額的2倍。
- 同一被保險人依職業等級累計所有傷害險的保額仍應符合下列限制:
職業類別 |
1、2、3類 |
4、5、6類 |
累計傷害險保額上限 |
1,000萬 |
500萬 |
- 保險費以增加後的保額重新計算。
- 其餘投保金額限制及醫務規定比照新契約投保規定。
- 新附加附約:
- 限主契約被保險人本人附加。
- 附加附約後,附約的保額或單位數及主、附約倍數應仍符合投保規定的限制。
- 投保倍數或單位數限制及保險費係以附加當時年齡為計算基礎。
- 帳戶型傷害險附約,應於申請書上詳細註明目前服務機構、營業內容、職稱、工作性質。
- 防癌健康保險附約及重大病疾健康保險附約辦理附加時,如原已附加該附約,則增加單位數係以重新附加辦理,故一張保單可同時附加兩個相同附約。
- 傳統型附約應收取附加生效日至應繳日按日數比例計算的未滿期保險費;帳戶型附約生效日為週月日故無應收未滿期保險費。
- 各險種可否中途附加附約,則依各險種之規定辦理。
- 其餘投保金額限制及醫務規定比照新契約投保規定。
減少附約保額或取消附約
- 申請時間:契約有效期間內可隨時提出。
-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 注意事項:
- 減少後的保額或單位數,不得低於該險種最低投保金額。
- 減少保額或單位數後,主、附約倍數限制係以投保當時年齡為計算基礎。
- 應退還減少或取消生效日至保險費應繳日或保單週月日按日數比例計算的未滿期保險費。
取消或變更次標體加費
- 申請時間:保單週年日前30日內提出。
- 申請文件:
- 注意事項:
- 由核保人員依體檢結果重新核定加費的等級及比率,並依新核定之等級為重新計算保費。
- 若重新核定加費的等級及比率較目前為高者,則仍依原等級及比率計算保費。
- 體檢項目由本公司另行通知。
年金給付方式變更
- 申請時間
-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書。
- 注意事項:
- 須於年金給付開始日三十天之前送達本公司始生效力。
- 年金給付方式可選擇:一次、年、半年、季及月等給付方式。
年金給付開始日變更
- 申請時間
-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書。
- 注意事項:變更後的年金給付開始日,須符合下列條件:
- 須在第10保單週年日屆滿後。
- 不得超過保險年齡達80歲的保單週年日。
- 須在申請日30日之後。
- 第一強及雙倍樂活變額年金保險不可變更年金給付開始日
復效
- 申請時間:自保單停效日起兩年內,可隨時提出。
- 申請文件:
- 注意事項:
- 受理日在停效日起6個月內,無需檢附可保性證明。
- 受理日在停效日起6個月(不含)後,請檢附被保險人的可保性證明,相關作業如下:
- 一律辦理體檢,體檢項目請先洽詢本公司保單行政部。
- 被保險人年齡14歲以下之可免體檢,但核保人員仍得依被保險人之實際身體狀況要求體檢。
- 以公司受理被保險人復效當時的年齡及新契約的醫務(體檢)規定辦理。
- 公司未核保通過通知收費前,請勿先行繳費。
- 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 應收取復效保險費:
- 傳統型壽險:
- 主契約:欠繳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的危險保費後之餘額與墊繳保險費的本息。
- 一年期附約:寬限期間及復效生效日至下期應繳日未到期保險費。
- 萬能壽險:
- 應繳交至少一期以上的最低保險費,且扣除保費費用後的餘額不得低於寬限期間欠繳之保險成本及當期未經過期間之保險成本的總和。
- 復效保險費於扣除保費費用後,應清償寬限期間欠繳之保險成本及按未經過日數比例收取當期未經過期間之保險成本。
- 投資型保單:
- 應繳交至少一期以上的定期保險費或單筆保險費(結構型債券保單應至少繳交5,000元;但如申購的投資標的為結購型債券時應至少繳交80,000元)。
- 第一強及雙倍樂活變額年金保險繳交至少一期以上的基本帳戶或升級帳戶保險費。
- 復效保險費於扣除保費費用後可投資金額不得低於寬限期間欠繳之每月扣除額及當期未經過期間之每月扣除額的總和。
- 復效保險費於評價完成後,應自保單帳戶價值中扣除寬限期間欠繳之每月扣除額及按未經過日數比例收取當期未經過期間之每月扣除額
- 投資型保單所繳交的復效保險費扣除保費費用後之餘額,以實際入帳日為基準日,依投資標的的買入評價時點,無息按要保人書面申請之投資組合購買投資標的,如所選擇之投資標的為結構型債券者,請同時填寫【投資報酬與風險告知書】,其投資之金額須先分配至新台幣的貨幣帳戶,俟該結構型債券之投資下單日時再行轉投入。
契約撤銷
- 申請時間:保險單送達(簽收後)的翌日起算十日內提出。
- 申請文件:
- 保險單。
- 契約撤銷/終止契約申請書。
- 首期保險費送金單。
- 保單簽收條(如未繳回時,請同時繳回)。
- 注意事項:
- 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時起生效,本契約自始無效。
- 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
投資型變更
部分提領
- 申請時間
- 契約撤銷期間屆滿且於評價完成後。
- 契約有效期間內。
- 年金險應於累積期間內。
- 申請文件:投資標的異動申請書。
- 注意事項:
- 以公司收齊文件日為基準日,依投資標的贖回評價時點計算的投資標的價值總和扣除部分提領費用後餘額給付之。
- 投資型壽險除B型外,辦理部分提領保單帳戶價值時會有保險金扣除額,係用以保險金額計算時扣除之金額。
- 保單僅有一個投資標的且全部提領時,請直接辦理終止契約。
- 個別投資標的全部提領時,若未重新指定保險費的投資分配比例時,則原投資分配比例不予變更。
- 每次申請提領單位或百分比換算之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5,000元,且提領後扣除保險單借款本息後之剩餘之保單帳戶價值餘額亦不得低於新台幣5,000元(第一強及雙倍樂活變額年金保險的基本帳戶及升級帳戶保險費剩餘金額應分別為5,000元)。
- 每一保單年度六次免費,超過六次,每次收取新台幣500元之部分提領費用,部分提領費用請詳閱各保單條款約定。
- 保單如有借款者,可部分提領金額應以保單帳戶價值之六成扣除保險單借款本息後剩餘的金額為限;剩餘之保單帳戶價值不得低於新台幣5,000元(第一強及雙倍樂活變額年金保險的基本帳戶及升級帳戶保險費剩餘金額應分別為5,000元)。
- 第一強及雙倍樂活變額年金保險的基本帳戶部分提領後,即喪失『加碼金』及『歡慶金』之權利。
- 消遙樂活變額年金部分提領後即喪失『加碼金』資格。
投資標的(基金)轉換
- 申請時間
- 契約撤銷期間屆滿且於評價完成後。
- 契約有效期間內。
- 年金險應於累積期間內。
- 申請文件:投資標的異動申請書。
- 注意事項:
- 第一強及雙倍樂活變額年金保險之基本帳戶及升級帳戶的投資標的價值不可互相轉換。
- 以公司審核完成日為基準日按投資標的轉出評價時點計算的投資標的價值計算轉出之數額,並將該數額扣除轉換費用後,按投資標的轉入評價時點計算的投資標的價值(若有指數股票型基金申購手續費應先扣除之),配置於轉入之投資標的單位數或金額。如所選擇轉入投資標的為結構型債劵者,其投資之金額須先分配至新台幣的貨幣帳戶,俟該結構型債劵之投資下單日時再行轉投入。
- 轉換金額限制:
- 所有投資標的轉出的百分比(須為整數)或單位數換算後金額總合不得低於新台幣2,000元。
- 每一轉入投資標的為結構型債券時,則所指定的投資分配比例(須為整數)換算後的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80,000元。
- 指定轉入投資標的投資分配比例須為整數亦不得低於10%(同契約貨幣單位之貨幣帳戶的投資比例不受此限),且合計須為100%。
- 每次申請轉換不符上述規定時,本公司得拒絕該項申請,並書面通知要保人。
- 第一強及雙倍樂活變額年金保險的轉換限制基本帳戶及升級帳戶應分別計算。
- 每一保單年度六次免費,超過六次時,每次收取新台幣500元之轉換費用,並從轉出金額中扣除,轉換費用請詳閱各保單條款約定。
- 轉入投資標的為結構型債券時,請同時填寫【投資報酬與風險告知書】,且收齊所有轉出標的全數數額之日須於募集截止日之前。
- 年金險的轉入評價完成日須於累積期間內。
- 轉入為結構型債券時,其投資標的滿期日亦應於年金的累積期間內。
- 個別投資標的全部轉出,若未重新指定保險費的投資分配比例時,則原投資分配比例不予變更。
單筆保險費
- 申請時間:
- 契約撤銷期間屆滿且於評價完成後。
- 契約有效且於繳費期間內。
- 年金險須於累積期間內。
- 申請文件:投資標的異動申請書。
- 注意事項:
- 保險費的繳付不得超過投保規定規範的各險種保險費繳交的上限(同一被保險人同一保險商品)。
- 繳交單筆保險費應經書面申請並經本公司審核同意。
- 收受單筆保險費後,扣除保費費用後之餘額,以實際入帳日及收到書面申請並審核完成同意之日兩者較晚發生之時點為基準日,依投資標的的買入評價時點,按要保人書面申請之投資組合購買投資標的單位或金額。如所選擇購買投資標的為結構型債劵者,其投資之金額須先分配至新台幣貨幣帳戶,俟該結構型債劵之投資下單日時再行轉投入。
- 所選擇之投資標的為結構型債券時,請同時填寫【投資報酬與風險告知書】。
- 投資標的連結基金之險種,單筆保險費最低繳交金額為新台幣10,000元,倘若僅單筆投入同契約幣別之貨幣帳戶者,最低新台幣2,000元;投資標的連結結構型債券之險種,單筆保險費最低繳交金額為新台幣100,000元,且申請繳交時應符合各險種保險費繳交的限制。
- 繳交單筆保險費時應決定其投資標的及投資分配比例,每一投資標的所指定的投資分配比例不得低於10%(須為整數),且合計須為100%。如所選擇之投資標的為結構型債券時,所指定的投資分配比例(須為整數)換算金額後不得低於新台幣80,000元。
- 年金險其購買結構型債券的滿期日應於累積期間內。
- 第一強及雙倍樂活變額年金保險:
- 僅能配置於升級帳戶。
- 累積已繳之單筆保險費總和扣除升級帳戶已申請部分提領金額後之金額最高以新台幣1,000萬元為限。
- 所指定的投資分配比例並不影響目前保單各保險費的投資分配比例。
保險費變更
- 申請時間:契約有效且於繳費期間內,隨時可提出。
-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 注意事項:
- 保險費的繳付不得超過投保規定規範的各險種保險費繳交的上限(同一被保險人同一保險商品)。
- 變更後各繳別最低保險費的限制應符合投保規定。
- 理財達人、一帆風順變額萬能壽險:
- 定期保險費等於目標保險費加超額保險費。
- 僅可變更超額保險費且變更後與目標保險費須符合各年齡的倍數上限關係。
- 變更後定期保險費須符合各年齡最低定期保險費的限制。
- 最低定期保險費及倍數上限,如下表:(以投保當時年齡為基準)。
| 最低定期保險費限制 |
年繳 |
半年繳 |
季繳 |
月繳 |
目標保險費:超額保險費上限 |
| 0~40歲 |
24,000 |
12,000 |
6,000 |
2,000 |
1:3 |
| 41~60歲 |
36,000 |
18,000 |
9,000 |
3,000 |
1:2 |
| 61~70歲 |
48,000 |
24,000 |
12,000 |
4,000 |
1:1 |
| 71歲以上 |
僅接受彈性繳費,不受理定期定額繳費。 |
- 輕鬆快活/自在暢活變額年金保險:
繳別 |
年繳 |
半年繳 |
季繳 |
月繳 |
最低定期保險費限制 |
24,000 |
12,000 |
6,000 |
2,000 |
- 第一強及雙倍樂活變額年金保險:
- 基本帳戶及升級帳戶保險費均可以辦理變更,但基本帳戶保險費僅可以降低,不可以提高;變更後升級帳戶保險費不得超過基本帳戶保險費;但自保單第4年度起升級帳戶保險費變更即不受此限制。
- 基本帳戶保險費經異動後,即喪失『加碼金』及『歡慶金』之權利
- 變更後各繳別最低基本帳戶保險費保險費的限制如下:
繳別 |
年繳 |
半年繳 |
季繳 |
月繳 |
最低基本帳戶保險費限制 |
60,000 |
30,000 |
15,000 |
5,000 |
最低升級帳戶保險費限制 |
24,000 |
12,000 |
6,000 |
2,000 |
保險費投資標的投資分配比例變更
- 申請時間:契約有效期間內(年金險須於累積期間內),可隨時提出。
- 申請文件:投資標的異動申請書。
- 注意事項:
- 投資標的已閉關或終止時,該投資標的不接受投資分配比例。
- 每一投資標的投資分配比例須為整數亦不得低於10%(同契約貨幣單位之貨幣帳戶的投資比例不受此限)且合計須等於100%。
- 第一強及雙倍樂活變額年金保險的基本帳戶及升級帳戶保險費可分別指定。
取消保險金扣除額
- 申請時間:契契約有效期間內,被保人保險年齡60歲以前可隨時提出。
- 申請文件:
- 注意事項:
- 保險成本以取消保險金扣除額後的保險金額重新計算。
- 取消保險金扣除額後其目標保險費不受影響。
- 以被保險人取消保險金扣除額當時的年齡進行核保,其投保金額限制及醫務規定比照新契約投保規定。
申請保費緩繳期作業
- 申請時間:
-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 注意事項:
- 保費緩繳期間將暫停定期保險費繳費通知單寄發、保費扣款及繳費作業。
- 保費緩繳期間仍須扣繳每月扣除額,若保單帳戶價值扣除保險單借款本息後不足以支付每月扣除額時,本公司按日數比例扣除至保單帳戶價值為零,本公司應於前述保單帳戶價值為零之當日催告要保人交付定期保險費或單筆投資保險費,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 保費緩繳期間不得辦理超額保險費或定期保險費、繳費方法及繳別等變更作業。
- 第一強及雙倍樂活變額年金保險於基本帳戶保險費繳納期間申請保費緩繳期後即喪失『加碼金』及『歡慶金』之權利。
- 消遙樂活變額年金保險於第六保單年度前申請保費緩繳期後即喪失『加碼金』資格。
終止保費緩繳期作業
- 申請時間:
- 申請文件: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
- 注意事項:
- 終止保費緩繳期後,要保人應依終止緩繳當時的繳別、定期保險費及繳費方法繼續繳納應繳的保險費。
定期定額提領
- 申請時間:契約有效期間內(年金險必須於累積期間內),於第10保單週年日屆滿後,且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55歲後始可提出申請。
- 申請文件:投資標的異動申請書
- 注意事項:
- 每一保單年度以申請一次為限。
- 定期定額提領申請金額至少新台幣5,000元。
- 依申請的起始日,定期於每年與起始日相當之日(無相當日者,則為與起始日期同月份之末日)為基準日,按申請當時約定的贖回標的及贖回比例自保單帳戶價值部分提領該金額後給付予要保人。
- 定期定額提領因下列情形而終止:
- 要保人書面申請終止定期定額提領。
- 當次定期定額提領後之保單帳戶價值扣除保險單借款本息後的餘額低於新台幣5,000元整。
- 已屆年金給付開始日。
- 第一強及雙倍樂活變額年金保險不適用定期定額提領。
投資型(外幣)保單變更
契約撤銷
- 申請時間
- 申請文件:
- 保險單。
- 契約撤銷/終止契約申請書。
- 首期保險費送金單。
- 保單簽收條(如未繳回時,請同時繳回)。
- 注意事項:
- 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時起生效,本契約自始無效。
- 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
- 限以電匯給付,並以保單約定之幣別直接匯入要保人國內銀行之外匯存款戶中。
- 匯出相關費用依條款約定辦理。
終止契約
- 申請時間
- 契約撤銷期間屆滿且於評價完成後。
- 年金累積期間內。
- 申請文件:
- 保險單。
- 契約撤銷/終止契約申請書。
- 要保人身分證(要保人為公司時,應附公司負責人身分證未載明為該公司負責人時,應補公司營業執照)。
- 委託代辦時,應再檢附受任人(即代辦人)身分證。
- 注意事項:
- 以公司收齊文件日為基準日,依投資標的贖回評價時點計算的保單帳戶價值總和償付解約金。
- 終止時該保單尚未結清之金額應一併予以計算退還,保單有未償還之借款本息由解約金項下扣除。
- 年金給付期間,不得終止契約。
- 限以電匯給付,並以保單約定之幣別直接匯入要保人國內銀行之外匯存款戶中。
- 匯出相關費用依條款約定辦理。
部分提領
- 申請時間
- 契約有效期間且於評價完成後。
- 年金累積期間內。
- 年金險應於累積期間內。
- 申請文件:投資標的異動申請書。
- 注意事項:
- 以公司收齊文件日為基準日,依投資標的贖回評價時點計算的投資標的價值總和扣除部分提領費用後餘額給付之。
- 投資型壽險除B型外,辦理部分提領保單帳戶價值時會有保險金扣除額,係用以保險金額計算時扣除之金額。
- 保單僅有一個投資標的且全部提領時,請直接辦理終止契約。
- 結構型債券辦理投資標的部分提領時,僅可以「百分比」(須為整數)或「金額」填寫。
- 提領金額限制:
| 保單幣別 |
最少提領金額
| 提領後之餘額(已扣除借款本息) |
| 澳幣(AUD) |
200元 |
200元 |
| 美元(USD) |
150元 |
150元 |
| 歐元(EUR) |
100元 |
100元 |
- 部分提領費用請詳閱各保單條款約定。
- 保單如有借款者,可部分提領金額應以保單帳戶價值之六成扣除保險單借款本息後剩餘的金額為限。
- 限以電匯給付,並以保單約定之幣別直接匯入要保人國內銀行之外匯帳戶中。
- 匯出相關費用依條款約定辦理。
投資標的轉換
- 申請時間
- 申請文件:投資標的異動申請書。
- 注意事項:
- 結構型債券之投資標的申請轉出時,僅可以「百分比」(須為整數)或「金額」填寫。
- 以公司審核完成日為基準日,依投資標的轉出評價時點計算的投資標的價值計算轉出之數額,並將該數額扣除轉換費用後,按投資標的轉入評價時點計算的投資標的價值(若有指數股票型基金申購手續費應先扣除之),配置於轉入之投資標的單位數或金額。如所選擇之投資標的為結構型債劵者,其投資之金額須先分配至保單約定之幣別貨幣帳戶,俟該結構型債劵之資產評價日時再行轉投入。
- 轉換金額限制:
| 保單幣別 |
最低轉出金額 |
結構型債券最低轉入金額 |
| 澳幣(AUD) |
200元 |
3,200元 |
| 美元(USD) |
160元 |
2,400元 |
| 歐元(EUR) |
60元 |
2,000元 |
- 指定轉入投資標的投資分配比例須為整數亦不得低於10%(同契約貨幣單位之貨幣帳戶的投資比例不受此限)且合計須為100%。
- 每次申請轉換不符規定時,本公司得拒絕該項申請,並書面通知要保人。
- 轉入投資標的為結構型債券時,請同時填寫【投資報酬暨風險告知書】,且收齊所有轉出標的全數數額之日須於募集截止日之前。
- 轉入評價完成日須於累積期間內。
- 轉入為結構型債券時,其滿期日亦應於年金的累積期間內。
- 投資標的間的轉換直接以保單約定之幣別計算,不轉換為其他幣別。
單筆保險費
- 申請時間
- 申請文件:投資標的異動申請書。
- 注意事項:
- 繳交單筆保險費應經書面申請並經本公司審核同意。
- 收受單筆保險費後,扣除保費費用後之餘額,以實際入帳日及收到書面申請並審核完成同意之日兩者較晚發生之時點為基準日,依投資標的的買入評
價時點,無息按要保人書面申請之投資組合購買投資標的,如所選擇之投資標的為結構型債劵者,其投資之金額須先分配保單約定之幣別貨幣帳戶,俟該結
構型債劵之資產評價日時再行轉投入。
- 單筆保險費最低繳交金額:
| 保單幣別 |
基金型
| 結構債型
|
| 選擇一般基金標的
| 僅投入同契約幣別貨幣帳戶
|
| 美元(USD) |
300元 |
70元 |
2,400元 |
| 歐元(EUR) |
200元 |
60元 |
2,000元 |
| 澳幣(AUD) |
400元 |
80元 |
3,200元 |
- 所選擇之投資標的為結構型債券時,請同時填寫【投資報酬暨風險告知書】。
- 保險費的繳付不得超過投保規定規範的各險種保險費繳交的上限(同一被保險人同一保險商品)。
- 繳交單筆保險費時應決定其投資標的及投資分配比例,每一投資標的所指定的投資分配比例須為整數亦不得低於10%(同契約貨幣單位之貨幣帳戶的投資比例不受此限)且合計須為100%。如所選擇之投資標的為結構型債券時,所指定的投資分配比例(須為整數)換算金額後不得低於下列金額。
| 保單幣別 |
結構型債券最低分配金額
|
| 美元(USD) |
2,400元 |
| 歐元(EUR) |
2,000元 |
| 澳幣(AUD) |
3,200元 |
- 購買的結構型債券滿期日應於累積期間內。
- 限以匯款繳納保險費,匯入相關費用參照條款約定辦理。
復效
- 申請時間
- 申請文件:
- 注意事項:
- 受理日在停效日起6個月內,無需檢附可保性證明。
- 受理日在停效日起6個月(不含)後,應檢附被保險人可保性證明,相關作業如下:
- 一律辦理體檢,體檢項目請先洽詢本公司保單行政部。
- 被保險人年齡14歲以下之可免體檢,但核保人員仍得依被保險人之實際身體狀況要求體檢。
- 以公司受理被保險人復效當時的年齡及新契約的醫務(體檢)規定辦理。
- 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 公司未核保通過通知收費前,請務先行繳費。
- 指定轉入投資標的投資分配比例須為整數亦不得低於10%(同契約貨幣單位之貨幣帳戶的投資比例不受此限)且合計須為100%。
- 繳交的復效保險費扣除保費費用後之餘額,以實際入帳日為基準日,依投資標的的買入評價時點,無息按要保人書面申請之投資組合購買投資標的,如所選擇之投資標的為結構型債劵者,其投資之金額須先分配至保單約定之幣別貨幣帳戶,俟該結構型債劵之資產評價日時再行轉投入。
- 復效保險費於評價完成後應自保單帳戶價值中扣除寬限期間欠繳之每月扣除額及按未經過日數比例收取當期未經過期間之每月扣除額。
- 限以匯款繳納保險費,匯入相關費用參照條款約定辦理。
- 復效保險費的繳交規則同單筆保險費的注意事項:
- 單筆保險費最低繳交金額:
| 保單幣別 |
基金型
| 結構債型
|
| 選擇一般基金標的 |
僅投入同契約幣別貨幣帳戶
|
| 美元(USD) |
300元 |
70元 |
2,400元 |
| 歐元(EUR) |
200元 |
60元 |
2,000元 |
| 澳幣(AUD) |
400元 |
80元 |
3,200元 |
- 所選擇之投資標的為結構型債券時,請同時填寫【投資報酬暨風險告知書】。
- 保險費的繳付不得超過投保規定規範的各險種保險費繳交的上限(同一被保險人同一保險商品)
- 繳交單筆保險費時應決定其投資標的及投資分配比例,每一投資標的所指定的投資分配比例須為整數亦不得低於10%(同契約貨幣單位之貨幣帳戶的投資比例不受此限)且合計須為100%。如所選擇之投資標的為結構型債券時,所指定的投資分配比例(須為整數)換算金額後不得低於下列金額:
| 保單幣別 |
結構型債券最低分配金額 |
| 美元(USD) |
2,400元 |
| 歐元(EUR) |
2,000元 |
| 澳幣(AUD) |
3,200元 |
- 購買的結構型債券滿期日應於累積期間內。